
运输活猪鲜猪肉免收通行费
发布:盖世集团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1/9/23 14:38:34
严禁生猪生产环节自立项目收费、降低生猪生产成本及猪肉产品运输费用、农贸市场不得随意收费。为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猪肉市场价格,昨日,陕西省物价局发出通知,进一步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在全省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活猪、鲜猪肉等车辆免收通行费。
根据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混装鲜活农产品、混装范围以外其他鲜活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以及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西安等大中城市猪肉“冷链”运输车辆市区“绿色通道”应认真落实。加强猪肉市场价费管理,物价部门对辖区内集贸市场摊位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
按照要求,猪肉市场价费应在醒目位置悬挂公示牌,列明经营户位置、猪肉价格、摊位费及水电费、供暖费、税金、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等项目和标准,接受监督。严禁农贸市场等投资主体利用市场优势地位,随意变更收费标准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清理涉及农贸市场的各种收费,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对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继续征收或变相收取,已降低收费标准的,不得擅自提高。
使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农贸市场、直销店等农产品交易市场网点及冷库和平价商店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开辟猪肉等农产品平价销售区和本地猪肉直销区域,通过实行产销对接或产销一体化,降低猪肉流通成本。
根据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混装鲜活农产品、混装范围以外其他鲜活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以及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西安等大中城市猪肉“冷链”运输车辆市区“绿色通道”应认真落实。加强猪肉市场价费管理,物价部门对辖区内集贸市场摊位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
按照要求,猪肉市场价费应在醒目位置悬挂公示牌,列明经营户位置、猪肉价格、摊位费及水电费、供暖费、税金、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等项目和标准,接受监督。严禁农贸市场等投资主体利用市场优势地位,随意变更收费标准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清理涉及农贸市场的各种收费,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对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继续征收或变相收取,已降低收费标准的,不得擅自提高。
使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农贸市场、直销店等农产品交易市场网点及冷库和平价商店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开辟猪肉等农产品平价销售区和本地猪肉直销区域,通过实行产销对接或产销一体化,降低猪肉流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