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2年经贸领域中央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山东省发改委严格按照储备项目管理规定,认真组织,及时向各市及省直有关部门下发了项目储备工作通知,在项目筛选把握的原则、储备项目范围和加强项目管理等方面作了全面部署,为全面做好2012年经贸领域中央投资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山东省发改委提出2012年经贸领域中央投资项目筛选要结合山东省《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十二五”粮食现代物流、农产品冷链物流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实施,认真做好项目储备上报工作,重点把握三项原则:一是坚持发挥规划引导作用,优先选报纳入规划的项目;二是坚持扶优扶强,兼顾发展潜力大的企业;三是坚持与以往项目管理相挂钩,向项目管理工作较好的市倾斜。
2012年经贸领域中央投资项目储备的范围分为农产品批发市场、粮食现代物流、粮油仓储设施、农产品冷链物流、物流业重点工程等5个专项。其中农产品批发市场专项重点支持大型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系统和检验检测系统建设和升级改造,完善低温储藏、加工配送、交易服务设施建设;粮食现代物流专项重点支持省内七个粮食物流节点城市中的散粮物流节点项目,适当兼顾节点城市以外的粮食物流项目;粮油仓储设施专项重点支持省内粮食主产区,适当兼顾产销平衡区和销区的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专项重点支持纳入省市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的项目,支持产地预冷设施、销地低温冷库、冷藏运输车辆、低温配送中心等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物流业重点工程专项重点支持第三方物流龙头企业,支持物流配送工程、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工程、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工程、物流标准和技术推广工程、大宗农产品物流工程等建设。
根据经贸领域各专项管理要求,储备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土地征用、城市规划、环境保护、资金筹措方案等前期工作要基本完成,基本具备开工条件;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完成的实物工作量不得超过30%。同时,为全面做好扩内需以来项目后续管理工作,要求各市加快推进近几年流通领域中央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将在建设项目进展与申报储备项目相挂钩,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下一步,山东省发改委将在各市上报筛选的储备项目基础上,按照转方式调结构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突出重点、规范运作,优先筛选出辐射面广、带动力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项目进入储备范围,为争取国家发改委的支持打下良好基础,加快推进全省流通业发展。